通知公告

  • 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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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商洛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5〕3号)、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商洛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教发2022〕18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招生管理

()严控招生范围。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要求,严禁任何县区和学校跨区域招生。在外省、外市就读的我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回户籍所在县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户籍、学籍在我市的其他考生具备同等录取资格。在外省、外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拟在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应先被外省、外市普通高中录取后,按程序和规定转入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

()科学编制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县区申报、市级审批、省级备案、一次下达。各县区根据辖区内初中学校毕业生数量和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及条件,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落实定向政策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省示范、省标准化高中,含民办高中)总计划中的不低于50%定向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鼓励学校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定向招生比例。定向生必须是有定向计划的初中学校中本地户籍、本校学籍且实际就读连续满3年的应届考生,且成绩达到报考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定向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初中学校要将优质普通高中在本校定向生招生计划和具有定向生报考资格学生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严把特长生招生。各县区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要求,做好特长生计划编制、资格审查、专业测试、招生录取等工作。特长生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备录取资格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总成绩达到报考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特长生,按照招生计划,根据“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之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计划录满为止。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二、规范录取程序

(一)使用市级平台招生。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统一使用“商洛市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实行计划下达、志愿填报、招生录取、建立学籍一体化管理。按照政策优抚生、特长生、定向生、统招生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市上对录取结果进行网上审核,并打印录检表,加盖公章后发放到各县区。平台录取结果作为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学生学籍建立的唯一依据,严禁任何形式的线下招生

(二)明确招生录取依据

1.招生录取计分科目。2025年商洛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共14科,满分860分,包括九年级10科72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60分、体育与健康60分、物理实验操作10分、化学实验操作10分),八年级4科140分(地理60分、生物学60分、生物学实验操作10分、信息技术上机操作10分)。

2.招生录取资格条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且2025年商洛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计分科目(14科)成绩总和达到所报考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方具备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

3.招生录取主要依据。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具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计分科目成绩总分,依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排序录取;再相同时,按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严格招生录取程序

1.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县区教体局根据市教育局审核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教育考试管理中心提供发布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2.实行网上志愿填报按照全市统一的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具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登陆“商洛市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平台自主填报志愿。凡是不在招生录取平台上填报志愿,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平台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

3.科学慎重志愿填报符合政策优抚生、特长生和定向生条件的考生,可选填相关志愿;所有考生均须填报统招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1至N个统招志愿学校,其中N为报考县区统招志愿学校总数。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集中组织学生填报志愿或强制学生填报指定志愿。

4.有序做好志愿补录。全市统一录取结束后,各县区根据招生录取实际情况,可申请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一次补录。成绩达到报考县区普通高中补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可在报考县区征集志愿补录公告发布后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商洛市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填报志愿、参加补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填报征集志愿和参加补录。首次填报志愿时,未在招生录取平台上填报志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不能填报征集志愿和参加补录。

5.做好综合高中班招生。成绩达到报考县区综合高中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可在报考县区综合高中班公告发布后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商洛市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填报综合高中班志愿。首次填报志愿时,未在招生录取平台上填报志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不能填报征集志愿和参加补录。

三、落实优待政策

(一)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教育优抚政策。

(二)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权利。

(三)要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四)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四、加强学籍监管

市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平台的招生录取结果是新生入学和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

各县区教体局和各普通高中学校依照录取结果,对录取学生签发《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予录取;对不通过市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平台招收的学生,不予录取

严禁为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严禁为省内其他市、市内其他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学生建立学籍;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严禁空挂学籍、违规招收借读生、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体局是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含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普通高中招生作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考试招生机构、普通高中学校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提前研判做好各类风险应急处突预案,确保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区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现场咨询等形式和多种载体,广泛宣传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提前准确向社会公布学校办学性质、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确保宣传覆盖辖区内所有生源学校、所有考生,确保人人知晓。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密切关注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全力维护招生秩序。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县区、各学校严格落实商洛市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招生“十条严禁”工作纪律(附件1)。对发现的违规招生行为以及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中高考喜报”“中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违规宣传行为的县区、学校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取消各类评优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下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发现的违规跨市、跨县区招生的学校,视情况予以通报,并报请省上撤销省级示范学校和省级标准化学校称号,撤销后2年内不得申请创建评估。

()加大督查力度各县区要切实加强招生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监督举报制度,畅通举报和申诉渠道,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给予严肃查处。市教育局将在招生过程中和新生入学后,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普查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主管部门追究相应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五)按时上报资料。各县区于2025年6月23日前,将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备案表(附件2)、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备案表(附件3)、定向生招生计划备案表(附件4)报市教育局。各县区、各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批、省教育厅备案后,下达县区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区于9月15日前将本县区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总结、高一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附件5)、招生录取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市教育局(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 系 人:赵建涛        联系电话:0914-2313662

电子邮箱:slsjjek@163.com

                      

                               

  商洛市教育局        

                                                                                                                2025年6月20日